徵信社,顧名思義指國家執法行政部門以外,由個人或組織開辦的進行跟踪、調查、刑事偵察等工作的機構,我國的法律是不允許開設私人偵探社的,原因是徵信社的調查有可能觸及他人的隱私,況且其提供的證據、材料等可信度低,片面或偽造等。妨礙司法公正,其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無法保障,給社會帶來隱患。
台灣專業女子徵信集團,真正一個不同凡響的徵信社。